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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开户前怎么做账 期货开户前怎么做账务处理

期货大神 白银期货 2023年09月03日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

虽然说公转私的情况企业中会时有发生,但是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不一定就涉及到交税。所以,不是所有事项都会有避税的需要。

1.常见的公转私及不规范的操作

公司中常见的公转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

(1)工资薪金

有些不规范的操作就是,故意降低发放的基数,其余的通过报销或者私账转入。这样的操作其实风险很高,一批人的工资在5000元附困辩近,就是一个风险点。还有些通过找票报销的,会导致进项不匹配,成本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

(2)劳务报酬

有些公司需要大量的人工来提供劳务,但是对方要的是到手价,这就涉及到税费的问题。如果不开票,那么公司就没有合规地凭证入账。可能因缺票找票冲抵而导致公司的财税不规范。

(3)员工报销

一般员工差旅等都是实报实销,并不需要额外纳税。但是如果过分地使用这个方法,将其变相地作为员工福利渣芦,那么反而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4)往来款

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也不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到期以后没有归还,导致视同分红。

(5)股东分红

有些企业为了逃避个税,将股东的分红从私人账户转出,这也是高风险的操作。

2.公转私可以考虑的问题

(1)提前做好规划

很多事情,都需要提前做好打算。比如,股东的分红,可以提前考虑好公司的组织架构,以自然人为股东还是以企业的形式为股东,哪些是要分红的,哪些可以做再投资;又比如,对于员工的薪酬,应该有统一的计划,高收入的人群,可以做综合的方案;如尺带对于提供劳务报酬的人士,是否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室,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承接业务,也需要做好考量。

(2)过程控制,规避风险

在很多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建立其相关的规定,充分利用优惠,规避相关的风险。比如,对于股东的借款,要控制好时间,对于员工报销,每一类需要什么样的凭证,要提前讲清楚,避免产生因取得凭证不合规而导致所得税前无法扣除的情况。对于一些个税有优惠的事项,比如专项附加扣除、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年金、股权激励等,看看如何综合运用。

总之,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公转私,都会涉及到交税。对于需要交税的事项,可以提前做好规划,在事中进行风险控制和测算,以降低整体的成本和风险。

法人作为公司投资人,通过经营活动实现盈利从而获取预期收益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

因此,“公转私”不等同于“公器私用”,也不等同于“偷税漏税”,像临时借款及时归还、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开拓市场、股利分红等合法合规的正常业务往来,是被允许的,并不构成偷税漏税行为。

但是,如果没有合理商业目的,抱着侥幸心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者并非有意为之只是缺乏相关法律意识只凭个人意志任性而为,都会面临税务、工商、银行等多方监管单位稽查处罚的风险。

所以,我们先梳理一下公转私行为中常见的打擦边球风险较大的几种情形。

1、借款未还又无合理商业目的

法人向公司账户借款,在无借款合同或者未约定利息条款的情况下,超过一年仍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地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股东则需要按股息红利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甚至罚款。

2、公司收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

公司经营收入不经过公司账户,直接打入私人账户,会被税务部门认为公司隐瞒收入,涉嫌逃税,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

3、找票报销但无实质经济业务

法人将公司资金转账至私人账户,后期再找各种发票报销,往往是各种餐费、咨询费等发票。

该方法从合规性上,找票报销的风险较大,尤其是自2020年2月1日起,全面放开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专票,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同时,随着金三系统发票监管力度的加大和风控平台的大数据比对的强大功能,找票报销但是没有实质经济业务导致后期出现发票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的风险较大。

正所谓“取之有道,用之不竭”,作为公司法人,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好自己的钱袋子从而实现共赢是法人和公司的共同愿景。

坐收红利是一种方法但是相对税负较重,如果转变思路,法人分拆公司部分业务(例如零星采购、咨询服务等)单独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从而达到合理合法解决法人高税负问题,助力企业税务健康发展。

案例分析:

假设,北京的一家建筑设计公司一年有3000万的营业额,除去成本800万元。

需要缴纳的税收是:

增值税3000*6%=180万;企业所得税(3000-800)*25%=550万;附加税180*12%=21.6万;分红(3000-800-180-550)*20%=294万。

这种情况下,企业纳税合计:180万元+550万元+21.6万元+294万元=1045.6万元

企业在税收优惠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2%,附加税0.285%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此时,

这种情况下,企业合计纳税:87.37万元+58.25万元+0.249万元=145.869万元

一个纳税1045.6万元,一个纳税145.869万元,高下立见。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笼统,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涉及税收,所以为了说明情况只好一一举例:

一、假如公司跟个人进行交易,或者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这种情况,个人如果想跟公司结算,公司会要求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到税局代开发票,就会按照规定缴纳税款,这一点公司不涉及避税行为。如果跟个人的交易金额少于500元,那写个收据就行了,写明事项,原因,款项,收款信息等即可。

二、假如个人是公司的员工,那么公转私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1.正常的工资薪金,如果是工资薪金,超过起征点的金额公司要我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是义务,公司作为薪金支付单位必须做。

2.如果是员工预借的差旅费,那跟避税没有关系,等员工出差回来,根据发票情况多退少补就行。

3.还有可能是员工向公司的借款,这种转账行为也不涉及税收,挂往来账,据实记账就行。

三、假如个人是公司的老板或者股东,也要分几种情况来说:

1.如果是工资薪金跟员工一样的处理方法。

2.费用报销跟是否需要避税没关系。

3.如果是股东分红必须给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率高达20%,如果能在前面各个渠道就能把钱转给股东个人,就没有必要等到最后的分红。如果老板个人扣除项目比较多,那工资可以高一点,即便是交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最低档是3%,也远比20%的股息红利所得低得多。还有些股东喜欢从公司借钱,以便达到占有的目的,但往来最好不要长期挂账,超过一年被税务查到,不管公司是否有利润,都会视为提前向股东支付了红利,是要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当然还会包含滞纳金。

还有其他的情况欢迎继续补充。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

一、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二、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如果是筹划转给个人,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地区,因为你们是小规模的,营业额又小,一般税局都不会去在意,所以你可以先提到自己的私帐然后再给到个人,如果你想筹划增值税的话,那么你最好放弃这个念头,首先3%是最低增值税率就不要这点都不交了,其次增值税是国税,不好筹划,而且金税三期上线后风险是很大的,后果你懂的。最后我建议你在商业模式及市场战略上做出改变才是正道,本来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多,就别在这块动心思了。

怎么样把企业账户的资金转到个人账户里?

公账上的钱要想转入到私账,好像只能转20%出来,其它的,你就每个星期去转一次吧,一个星期最多能转5万,用途你就写货款吧,不过也要看你是哪个银行的,我之前公司的是农商行和平支行的,有些地方只能是开发票了才能转。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对于避税是不少中小企业常常会触碰的一个词,将企业账户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是需要筹划的,这不是保险的做法。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如何减少风险因素?

公司转到个人账户避税是否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你不知道或是有所担心的话,本文可以一读,一些风险因素是伴随着不合规的操作出现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

自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以来,私转私、公转私一直都是严查的对象。

很多老板们纷纷抱怨:“公司是自己开的,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吗?为什么从公司转钱给我还要被查?”

咋一听,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根据税法规定,老板从公司拿钱一般按分红处理,也就是说交完企业所得税后,还需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公司赚的钱,一半都用去交税了。

那怎么样操作既能少缴税,又不违法?

方法一

老板把车卖给公司

(1)老板卖车涉税分析

(2)公司涉税分析

也就是说,老板把车卖给公司,双方只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且公司转钱给老板不需要缴纳个税。

例:

公司转100万给老板个人,需要按分红缴纳个税=100*20%=20万元;

如果公司老板把一辆价值120万的车,100万卖给公司,公司给老板转款100万,需要缴纳印花税=100*0.5‰*2=1000元;

通过此方法可以节税=200000-1000=19.9万元,且公司购入的车辆,计入固定资产,不仅每月计提的折旧可以抵税,车辆产生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也可以税前扣除。

风险提示:用此方法避税,公司购入的车辆一定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用于老板个人消费使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

方法二

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利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有些地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率低至1.5%。

例:

公司转100万给老板个人,需要按分红缴纳个税=100*20%=20万元;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给个人独资企业转款10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应的发票。需要缴纳个税=100*1.5%=1.5万元;

则,通过此种方法可以节税=20-1.5=18.5万元。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需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且合理,才能开具发票,不能为了一味的追求避税,而忽视了税务风险。

02公户转个人户

9种情形是合法的,财务放心大胆转

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外,以下9种情形公户转私户也是允许的。

1、发工资

公司将每月的工资通过公户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且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2、员工差旅费报销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钱打给销售人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注意:留存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3、税后分红打给股东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税后利润以分红的形式打给股东个人,且已代扣代缴了20%的个税。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将缴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5、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且已经代扣代缴了个税。

6、归还个人借款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入股东个人卡中,用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风险提示:公司长期借股东钱未还,有账外资金回流的嫌疑,一旦被稽查,税局就会怀疑是否存在无票收入等违法行为,风险巨大。

7、向个人采购

公司向个人采购物资,且取得了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这种情况下,公司把钱转给采购的个人是合法的。

注意:要索要发票、留存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

8、向个人支付赔偿金

通过公司向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公司把钱转给个人是允许的。

注意: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9、公司向个人房东转房租款

公司租个人房屋用于办公,每月向个人房东支付房租款,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注意: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公司承担。实务中,水电费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对方发票复印件及分割单、收据,以及本公司付款有关证明

一、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二、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公司一般户里的钱要怎么取出来,如何合理避税?

两种方式:

一、一般户的银行开设一个存折,把一般户里的钱转存到这个存折上就可以取出来了.

二、一般存款账户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你可以通过各种转账方式把钱转到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就可以进行取钱.

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备用金.

备用金(petty cash)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怎么合理避税?关于这个问题,文章的回答是主要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文章列举了所需的资料的种类.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只要个人把钱还给公司就不用交税。

如果是劳务合同的话就是个人20%个人所得税,跟公司就没什么关系,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分期发放也可以少交税。

也可以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签订供销合同或服务合同,这也可以合理避税。

您好,我是一品税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

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①工资、奖金收入;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⑤个人贷款转存;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⑦继承、赠与款项;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⑨纳税退还;⑩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⑪其他合法款项。

2、“公转私”业务普遍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例如发放工资、个人备用金支取、员工报销垫付费用、报销差旅费及补助、工伤赔偿、自然人投资者的分红、自然人和企业的借款等等。这些都会涉及银行公对私的转账,如果是正常业务,没有以偷逃税款为目的,根本不需要担心,当然,如果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各类款项时,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那首先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让人怀疑,另一方面所得税上也面临着无法扣除的损失。因此,公转私业务做账的摘要需要记述细致、清晰,所附原始凭证等证据链佐证资料需要真实、完整。

3、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一部分业务用私人账户收款,不开票不申报,通过隐匿收入,达到“避税”目的。如果企业以不合法的手段通过大量公转私方式来偷逃税款,其实这种行为不管是否纳入大额交易报告,都是有税务风险的。

总之,正常的公转私无需担心,如果想避税,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数额不大,税务上解释得清楚,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来说数额不要超过一万,如果超过一万,就需要详细的税务说明,当然就会有相关的税需要交纳。

如果金额涉及太大,就不能提供合理的发票,无法列支成本,从而会导致账务异常。这个情况也有方法应对,就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合理合法合规地获得进项发票,解决进项问题,就能很好的解决成本问题。

扩展资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等。

上面这一规定说明公司账户转账到个人账户,是需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否则银行会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绝处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期货的交易是如何操作的

期货交易方法如下:

1.进行期货交易前需要进行开户,可以在期货公司进行开户,签订说明书和猛辩合同即可。也可以在网上哪滚进行开户,线上提交信息即可。

2.开户后缴纳保证金,然后要对期货和交易规则进行一定的了解,才可以去进行交易。

3.选择好要买的期货就可以下单了,选择买卖的方向,了解期货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具体参数

4.最后就是进行结算,期货交易有盈利有亏损,需要和保证金以及手续费等一同结李知余算。

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怎么做账

借:唤晌库存现金-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某某银行

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它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段链誉少量的现金外;

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握段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如何做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液首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中文名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类别

规则条例

适用范围

股指期货交易中

相关条例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快速

导航

规则细节创新法律规则

内容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已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多项交易所业务规则修订稿外,证监会将继续统筹期指上市前的各项工作,预计将于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者开户。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道富投资认为,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交易时间与股轿敬市开盘时间同步,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3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规则细节

交易时间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闭埋慎,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创新

规则为期权等新品种预留空间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中,记者注意到有多处关于“期权”的表述,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规则之时,也为未来的金融创新预留了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世界范围内期权交易量数倍于期货,例如韩国的指数期权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种。在交易规则中“预留伏笔”,为往后推出期权留下了空间。

对于市场猜测的“上证50期指”等新产品,有关方面表示没有这方面进展。从长远发展看,中金所将建立包括股权类、利率类、汇率类的产品体系。当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证沪深300指数期货平稳上市安全运行,尚没有其他相关产品推出想法。

法律规则

法律条款

从各国的现有规则来看,大多数国家的课税规则是以股指期货交易系买卖合同为基本前提建立起来的,如德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但对交易标的的认定则存在分歧,如德国认为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是高度抽象而无法进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数,英国则认为交易标的为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当前国内学界对股指期货合约的法律性质同样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存在“买卖期货说”、“买卖期货合约说”和“折衷说”三种不同的学说。三种理论均认为股指期货合约属于买卖合同,但股指期货合约为买卖合同,则合同履行的结果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应当为“财产转让所得”。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9款的规定,“财产”是指“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如依照“买卖期货合约说”,期货交易就是在专门的场所对期货合约的竞价买卖,亦即期货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似乎可以将其归属于财产中的“债权”项目。然而,尽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何为“债权”并无明确的规定,但税法上的“债权”,并不具有与民法上债权作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的相同内涵与外延,而仅指传统意义上基于货币借用行为而发生的权利。因此,尽管根据民法规定,股指期货合约包含了债权的内容,却依然难以归人税法中视为“财产”的“债权”的范围。实际上股指期货交易是否为“合约买卖”仍是值得怀疑的。从实际交易过程来看,投资者建仓行为是其缔结远期交割合同的过程,对冲平仓则是以缔结新的一份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冲销原有的合约,投资者并无转让其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只是由于其同时持有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笔合约,新合约的履行恰好可保证原合约的实现,通过结算系统即可促成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从而了结投资者参与交割与清算的义务。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并非“合约买卖”。

根据“买卖期货说”的观点,股指期货交易是交易者通过订立标准化期货合约进行股票价格指数买卖的行为,其标的物是通过某种方法编制出的股票价格指数及其涨跌情况。然而,股票价格指数是虚拟非实物存在的经济符号,本身并无价值,似乎难以归入所得税法所认定的“财产”范围。有学者认为,尽管股票指数是无法交付的东西,在期货交易中只能以现金作为结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认可,作为法律上的“拟制物”同样可以成为买卖交易的“物”。但正如该学者所强调,一个虚拟的东西可以拟制为法律上的物,必须是在该物上能够设定实在的、现实的、能给权利人带来切实利益的权利。股票指数是客观存在的一组数据,其数值的涨跌只与若干股票价格变动有关,实际上仍是不足以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数之上也难以设定足以带来确定利益的任何权利。因此,股票价格指数并非“财产”,并非股指期货交易的客体。

股指期货交易是基于管理和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在于以一定的货币投入而承担、转移或管理一定的风险。在这一交易活动中,股票价格指数不过是未来特定时间内的股票市场发展变化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或称载体。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代表了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每一时点的股票价格指数反映了该特定时点股票市场的风险。此种风险能够被量化为货币价值。尽管股票价格指数是虚拟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风险则是实际存在且能以货币予以表达的。股指期货合约的缔结,并不在于实现股票价值指数的转移占有,而是通过合约的缔结获得在未来特定时点规避或承担特定风险的机会。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以一定的货币为代价,对未来风险的移转与承担达成合意,其标的为特定时期内的风险管理权。交易一方当事人让渡风险管理权,从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另一方则取得风险管理权并给付一定的费用。在此交易中,股票价格指数并非双方交易的对象,与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只是代表了某一具体类型的市场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价格的高低则反映了未来市场风险变化的程度及由此所决定的风险管理权的价值。因此,股指期货合约是以“风险管理权”为标的物的买卖合约,该权利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参照物,以指数的变动反映其价值的变化。随着风险管理权的转移而发生相应财产在当事人之间的变动。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参照物的风险管理权同样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切实利益的“财产”,因其转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财产增减应当产生税法的效果。

交易规则

第一要点、看着大盘做股指。自从有了股指期货以后,股票变成了什么呢?股票变成了现货。股票是现货,股指是期货。我们做商品的时候,那么市场上的铜是现货,我在这里交易的是期货。大豆是现货,这里交易的是期货。有了股指之后,股票是我们的现货。期货主要的功能有两个,第一是规避风险,第二是发现价格。规避风险主要是套保这样的,会有很多的方式。在实盘当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大家来看一下,期货引导现货,现货推动期货。把这句话给它简单地推断一下,就是股指引导大盘,大盘推动股指。我们在交易的时候,注意一下,股指上涨了,总体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怀疑它走的会一致,说的是在一分钟、两分钟的时间股指引导大盘,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时候你看一下股指就可以了,股指会告诉你大盘怎么走。

假设说股指在上涨,大盘在下跌,你在这里再等上一两分钟,你会看到大盘掉头了。大盘掉头往上走。大盘一往上走,股指一掉,大盘往上一掉,又把股指往上推动,推动股指的再次上涨,股指上涨又带动大盘继续上涨。大盘的继续上涨又推动着股指再上涨。这个旱地拔葱就是在瞬间出现这三五十个点的时候,都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我们看到大盘往上掉头,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再去放空,一会儿一跳十个点,突然一个三五十个点,把多单平掉,等着回落,回落十个点八个点,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继续做多单。

在交易当中我们看到做单的思路,第一个短线凭着什么呢,技巧是短线凭着盘感,这个盘感就让你在瞬间感觉到一股力量。假设说,这里有一张纸,那么来了一股力量,这是一支箭,射过来了,能把纸穿透,还有我拿着它也可以把纸捅破。当然我们知道箭的力量是相当大的。刚才说的交易者就是这么抓住这些点的。短线凭的是盘感,长线就看趋势。在交易当中既然看着大盘我来做股指,那大盘和股指当它出现一个方向的时候,你大胆第做。大盘和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胆做多,不要想太多。每个交易者心中都有一个老虎,这个老虎时时刻刻准备跑出来,那就是怕损失。实际上在交易当中,不要去想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当你把方向看好的时候,你发现你会赚钱很轻松。如果两个方向背离,大盘向下,股指向上,这样我就那里等,空单我也不敢做,多单我也不敢做,等它两个发出同一个信号再做。

合约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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