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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风险准备金弥补 期货 风险准备金

期货大神 白银期货 2023年09月05日

期货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如何税前扣除

文件孝晌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巧迹锋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的有关规定,分别按向会员收取手续费收入的20%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在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期货公司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州携税前扣除。

期货亏损多少需要追加保证金

当您的可用资金是否超过0,或者您的风险度超过100%%,就需要减仓或者追加保证金,如果还是不足才会强平的。

拓展资料

期货是一种跨越时间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约,同意按指定的时间、价格与其他交易条件,交收指定数量的现货。

期货集中在期货交易所,以标准化合约进行买卖,有的期货合约可通过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称为场外交伍弯易合约。按标的物种类划分,期货可分为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两大类。

投资规则

1.资本雄厚、信誉好。

2.通讯联络工具迅捷、先进、服务质量好。

3.能主动向客户提供各种详尽的市场信息。

4.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利的交易机会,有一定的专家团队在线指导,有良好的商业形象和背景。

风险准备金制度有以下规定:

1.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当风险准备金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可不再提取。

2.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监管部门和交易局橘锋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强平和爆仓风险

交易所和桐晌期货经纪公司要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结算,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低于规定的比例时,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仓。有时候如果行情比较极端甚至会出现爆仓即亏光帐户所有资金,甚至还需要期货公司垫付亏损超过帐户保证金的部分。

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为什么是负债

因为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符合负债中预期会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弯歼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以风险准备金是负债。兆闹皮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族差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实质上是企业在一定时期之后必须偿还的经济债务,其偿还期或具体金额在它们发生或成立之时就已由合同、法规所规定与制约,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

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期货亏损超过保证金怎么办

期货保证金亏完了,投资者要么选择追加保证金,要么选择平仓操作,如果亏损得比较严重,账户资金不能覆盖亏损,投资者需要弥补亏损,否则会被法律追索。

期货保证金制度,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既吸引了众多投机者的加入,也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一般来说,杠杆性越高,其风险性越大,杠杆越低,风险性越低。

拓展资料:

期货市场交易规则

1、每日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2、期货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

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3、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渣配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如唯指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5、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山握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8、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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