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法律 期货法律网
关于期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1999年06月02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年05月25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8年08月0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兄陪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 1996年09月0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枣顷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请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凳尘陆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炒期货是合法行为吗
1.炒期货也就是期货交易是合法的。
期货通常指的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闷厅漏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2.代炒期货是否合法:
代炒期货是不合法的。根据《证券法》,代客理财必须具备投资咨询资格和资产管理资格,暂时没有开通个人代客理财的许可,而具备以上两项资质的投资公司则需要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因为个人蚂烂没有资质代客理财,一旦发生亏损,双方出现利益纠纷,法律层面将保障资金方利益。
1.炒期货和炒股票有什么区别:
风险和收益不同:这是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期货是杠杆买卖,用1万元本金能买几万元的期货,虽然收益可能更高,但是属于高风险的投资。股票投资,只要不借钱和融资,风险比期货小,收益也小一些;
适合人群不同:股票投资,适合参与的人群数量比较多,大部分人只要用小资金参与,都是适合的投资方式。期货就不适合太多人参与,因为风险太大,对心理素质要求很高,对投资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
有效期不同:买了股票,只要这个公司不破产和不退市,这只股票,一直都在股市里面,有效期是永远。可是,期货品种都有时间期限,到了时间,要么进行现货的交割,结期货合约,期货存在有效期。
2.炒期货要多少资金:
要看你做什么品种,我国上市的商品期货有很多,农产品、贵金属、黑色系、能源化工等等,规定的保证金标准都不一样。
农产品期货是几千元一手,金属类基本上是1-2万元,原油则要3万元的保证金,伏辩如果是做金融期货的话,一手就要十几万。所以,炒期货具体要多少资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去选择合适的品种,然后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就可以了。大部分商品期货几千元就可以直接交易,手续费也不高,一两个点就能回本,建议多做对比,选择低费率的期货公司开户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期货市场的法律规范
1.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关于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律。我国《期货交易法》正在起草,已形成该法草案第三稿。《期货交易法》作为期货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我轿橡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应加快立法进程,早日颁行,以实现尽早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的期货法规体系。
2.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有关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对规范我国期货市场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构成调控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7号发布侍帆则,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3.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发布的“部门规章”或“部委规章”,也是期货市场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和发布规章,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期货监管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二是其他部、委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期货市场的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制定和发布的一系列管理办法、通知等。部门规章在效力上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即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第一部关于期货市场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
5.地方性政府规章。据我国宪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通称“地方性政府规章”,如199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期货市场管理规定》。从效力上看,地方性政府规章在整个期货市场法规体系中是效力最低的部分,不得与法律、老棚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相冲突。
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然后,手头的合约要进行每日结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买卖头敏巧寸(术语叫开仓)后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做一笔反向交易,冲销原来的头寸,这笔交易叫平仓。如第一天卖出10手股指期货合约,第二天又买回10手合约。那么第一笔是开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笔是平仓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当天又买入20手股指期货合桥侍键约,这时变成开仓20手股指期货多头。然后再卖出其中的10手,这时叫平仓10手股指期货多头,还剩10手股指期货多头。
一天交易结束后手头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持仓。在以上交易过程中,第一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空头,第二天交易后持仓是10手股指期货多头。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当时的罗马议会大厦广场、雅典的大交易市场就曾是这样的中心交易场所。到12世纪,这种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国的发展规模很大,专业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国大宪章正式允许外国商人到英国参加季节性交易会。后来,在贸易中出现了对在途货物提前签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种、数量、价格,预交保证金购买,进而买卖文件合同的现象。1571年,英国创建了实际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场——伦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后来成立了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其后,荷兰的阿姆谈颤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谷物交易所,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开设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伦敦皇家交易所毁于伦敦大火,但交易仍在当时伦敦城的几家咖啡馆中继续进行。17世纪前后,荷兰在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发明了期权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郁金香的期权市场。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国巴黎诞生。
1、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产生;
2、187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产生;
3、1876年伦敦金属交易所产生;
4、1885年法国期货市场产生操作方式。 1.以小博大。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